欢迎访问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卫生行政法规
《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24     字体显示:

为强化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继续发挥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在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方面的重要作用,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通知》从三个方面对各地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要求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建立日常环境卫生和消毒管理监督制度。二是要求在集贸市场、企事业单位、重点场所、社区等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治理行动。三是要求遵循“五要、七不”原则,合理使用消毒剂,科学规范采取消毒措施,同时避免过度消毒。《通知》将《常用消毒剂使用指南》作为附件,指导各地和公众科学使用消毒剂。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强化对各行业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加强培训与科普宣传,有效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打印此页】【收藏此页】 
机构概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无障碍
本站由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ALL Right
地址:中国·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2179号 邮政编码:048000 联系电话:0356-2024061
Copyright © 2016, wjw.jcgov.gov.cn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网站地图
备案号:晋ICP备05001036号 网站标识码:14050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