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方案》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方案》提出,实施养老服务保基本工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增效工程、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等六大工程。到2026年年底,护理型床位在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占比不低于60%;力争每个州(市)至少建有1所州(市)级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机构,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兜底保障养老机构,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65%;每个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设施覆盖率达到90%;养老护理专业岗位人员入职培训率达到100%。
《方案》强调,各州(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有关指标,推进任务落实,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