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和城乡融合发展,城镇人口不断增加,乡村人口逐渐减少,老龄化持续加深,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模和布局已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出台《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新时代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为构建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了明确方向和指引,对破解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服务能力不强等瓶颈难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优化布局的探索实践
山东省是人口大省,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均超过1亿,行政村5万余个,具有村庄规模不一、分布散的特点。同时,山东省地形复杂多样,平原、山区、丘陵、海岛等多种地貌并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建设和服务供给带来了更大挑战。近年来,山东省站在推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档升级的战略高度,先后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山东省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山东省村卫生室建设指南》等文件,指导各地结合服务人口、行政区划、地理交通等因素,优化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可及、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在每个乡镇办好1家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鼓励县域面积大、交通不便捷的涉农县(市、区)根据地域特征和人口分布,选择1~3家乡镇卫生院,将其服务能力提升到二级医院标准,建设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目前,全省已建成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216家,构建了农村地区30分钟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圈。积极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目前,按人口规划设置的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本标准,50.4%达到推荐标准,居全国前列。加快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发展和设备配备。目前,全省2/3的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二级以下手术、配备了CT设备,DR设备基本实现“应配尽配”。筑牢村卫生室服务网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服务人口规模和村庄类型,分类推进中心村卫生室、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建设。在集聚发展类和城郊融合类村庄规划建设中心村卫生室,服务人口不少于2000人;在存续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设置一般村卫生室,服务人口不少于800人;在位置偏远、人口偏少的村庄设立村卫生室服务点,作为中心村卫生室和一般村卫生室的补充。目前,全省共设置村卫生室5.06万家,其中中心村卫生室6334家;村卫生室服务点4560个。通过固定服务与流动巡诊相结合的方式,全省实现了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打造了农村15分钟健康服务圈。优化城市社区服务布局。在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城市街道至少设置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明确新建或由乡镇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目前,全省已建成社区医院488家。落实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政策,严格验收程序,保障业务用房。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周边医疗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目前,全省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29家,城市15分钟健康服务圈更加完善。协同支持的政策措施
科学制定规划,完善机构审批流程。2024年,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科学制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的设置规划,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服务的全覆盖。通知要求,县级行政审批部门要按照设置规划,征求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意见后再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登记,增强设置规划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实施专项行动,提升机构服务能力。2024年,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启动“千家卫生院、万家卫生室”大提升行动,重点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配备和服务功能提升。行动提出,到2026年底前,全省建成200家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300家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和500家特色专科乡镇卫生院;按人口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普遍实现“五有三提升”,即有观察诊查床、智慧随访设备、康复理疗设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卫生厕所和冷暖空调,实现服务能力、诊疗环境、管理水平提升。目前,全省已建成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216家、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127家,规范改造提升村卫生室2.1万家。制定指南标准,加强村卫生室建设。2024年,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山东省村卫生室建设指南》。指南要求,统筹村公共服务中心等房屋资源开展村卫生室建设,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2.5公里。指南明确了村卫生室的设置标准、建设要求、配套设施和运行管理等内容,指导各地开展建设。实践中,有的地方探索形成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的路径,发掘了当地特色中药材资源,拓展了中医药研学、体验、急救培训等内容,有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行“6S”管理,强化内外环境整治。2024年以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6S”管理(整理、整顿、清洁、规范、素养、安全),通过实施精细化、标准化的管理措施,加强内涵建设,改善诊疗环境,优化服务流程。目前,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实现“6S”管理全覆盖,有效缩小了城乡机构之间、基层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环境和服务的落差,为患者提供了更加整洁有序、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和规范高效的诊疗服务。落地落实的思考建议
《指导意见》的制定出台,为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指明了方向。山东省将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突出分类建设原则,统筹用好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卫生健康服务需求,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一是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统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盘考虑。积极推动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战略等统筹推进,提高政策实施效果。二是突出以基层为重点,协同落实投入保障政策。建立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明确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效投入保障机制,继续推动地方政府新增财力向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倾斜。三是坚持先立后破,推进差异化布局调整。根据服务人口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避免出现服务“空白点”。对人口流入的城市地区,适度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模或数量;对人口流出的乡村地区,积极推进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加强服务供给;对偏远地区和空心化、老龄化严重的村庄,增设村卫生室服务点,保障群众就医需求。四是注重信息化赋能,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效。依托“互联网+医疗健康”技术,加快部署远程诊疗系统、智能诊断系统、电子健康档案云平台等智能设施,推动县域医共体内部信息互联互通。在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加快推广移动诊疗车、自助售药机等智能设备,通过“智慧医疗”弥合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