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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市卫字〔2023〕34号
各县(市、区)卫体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23年2月11日-12日,市卫健委组织等级医院评审专家对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认为该院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的甲等标准,公示期间无异议。同意该院二级甲等评审结论,有效期4年,自2023年3月6日至2027年3月6日。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