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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考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字体显示:

按照《中共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引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上午7:30

报到地点: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大厅(凤台西街2179号)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体检医院当天向考生收取,考生需自带现金。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佩戴抽签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录用资格。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蓝牙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在报到地点聚集,不能前往体检地点,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保持平和心态,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内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4.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请勿佩戴首饰,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饰品),请勿化妆、佩戴美瞳及隐形眼镜。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三、考察安排

考察工作拟于8月上旬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咨询、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356—2066210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科

联系电话:0356—205562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正常工作日


附件:中共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中共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47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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