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试行版)>的通知》(晋卫办医函〔2023〕14号)(以下简称《细则》)和《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卫办医函〔2024〕50号)的要求,晋城市人民医院、晋城大医院、晋城合聚心脑血管病医院3家医院经自评合格后向我委提交等级评审前置条件相关印证资料,经复核符合申请三级医院等级评审条件,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5月2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至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2055717;电子邮箱:jcwjwyzyg@163.com),匿名及逾期不予受理。反馈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组织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组织公章;个人反馈的,请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