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关闭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举报监督方式:电话:0356-2055717(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电子邮箱:jcswjwyzyg@163.com。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