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评审实施细则》和《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拟同意晋城市康复医院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举报监督方式:电话:0356-2055717(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电子邮箱:jcswjwyzyg@163.com。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