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行为,支撑晋城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项目评审、监管工作的开展,我委拟组建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专家库,成立晋城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专家评审委员会,参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项目评审和验收工作,为我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提供专业咨询和决策参考。
一、专家主要职责
(一)发挥参谋智囊作用。对我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我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的重大课题项目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对策。
(二)参与评审验收工作。对全市卫健系统超过30万元的新建信息化项目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方案等提出书面论证意见,并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审查项目完成情况,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三)开展培训交流活动。围绕我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需求,举办研讨会、报告会、技术讲座等形式的交流活动。
(四)统一技术规范标准。研究提出我市卫生健康信息化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热爱工作,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从事计算机类、信息类、医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领域工作或从事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相关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熟悉相关领域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研究、评估、评审、咨询等工作。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实践经验特别丰富的专家可适度放宽标准。
三、专家库管理
(一)晋城市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专家库由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入库采用申请入库方式,由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专家无任期年限,由市卫健委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
(三)入库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专家资格:1、有违法违规行为的;2、不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无故不参加有关工作和活动,或者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3、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4、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四)市卫健委在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时,实行专家随机抽取机制;在开展技术咨询、培训交流等活动时,通过在专家库中邀请选取专家。
四、专家申请要求
(一)材料申报。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晋城市卫生健康信息化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学术研究、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审定。专家将相关材料提交市卫健委,市卫健委对申请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
(三)名单公布。资格审查通过后,市卫健委将发布公告,公布晋城市卫生健康信息化专家组名单。
联系人:尚菲菲
联系方式:0356-2060615
邮 箱:jcwjwghk@sina.com
附件:晋城市卫生信息评审专家申请登记表.xlsx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