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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审批
发布时间:2021/01/18     字体显示:
事项名称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审批
事项编码2000-Z-00600-140000实施编码11140000012150356K2141023018W00
权力部门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其他权力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对象法人是否收费不收费
收费依据不涉及收费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
行使层级省级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是否进驻大厅是否可网上办理
是否一窗办理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是否就近办是否一次办
办理深度一级标准(现场办理)到现场办理次数1次
咨询电话0351-3580235政务中心投诉电话0351-7731315
通办范围全省数量限制无限制
是否依企业、群众申请办理结果名称同意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文件
结果样本同意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文件.doc
申请条件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
3、具有与开展维持治疗工作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和安保人员;
4、符合维持治疗有关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申报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份数出具单位材料要求材料下载
1山西省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申请表原件2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人自行提供必要 
空表下载
2申请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供核验)复印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人自行提供必要 

3申请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复印件)复印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人自行提供必要 

4负责人、医师、药师、护士以及安保人员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人自行提供必要 

5选址周边环境图复印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人自行提供必要 

6拟用房屋内部平面图复印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人自行提供必要 

7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复印件1份 
纸质版/电子版
申请人自行提供必要 

平台流程
受理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省卫健委1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资料审核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符合申请事项要求条件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不符合申请事项要求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省卫健委8
技术审查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组织省级工作组(卫生健康、公安、食药监)专家开展评审,由参与评审的相关人员出具审查意见,提交领导审批。省卫健委30特别程序,不计入办理时限。
领导审批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审批,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省卫健委10
办结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省卫生健康委出具准予开展维持治疗工作的批准文件,并通知申请人。省卫健委1
办理流程图
办理流程图
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名称现场勘查,技术审查完成时限30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
1



法律法规名称《艾滋病防治条例》
条款名称第二十七条
条款内容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艾滋病防治工作与禁毒工作的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落实针对吸毒人群的艾滋病防治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公安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互相配合,根据本行政区域艾滋病流行和吸毒者的情况,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并有计划地实施其他干预措施。
2



法律法规名称《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
条款名称第六条
条款内容第六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维持治疗工作的审批,组织维持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培训,并对维持治疗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与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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