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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57号)第二十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艾滋病流行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534号